2024年1月5日 星期五
2024年1月2日 星期二
債務人脫產能否追回資產進行強制執行
按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權人依第1項或第2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民法第244條第1項、第4項前段分有明文。而法院依民法規定為撤銷詐害行為之判決者,該判決應屬形成判決,具有對世之效力,無論係當事人或當事人以外之一切第三人均應受拘束。至於債權人依民法第244條第4項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之部分,性質上應屬給付之訴,法院依該規定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塗銷登記回復原狀之判決,應屬給付判決,僅具有對人之效力,除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2所定之人應受拘束外,其效力不及於其餘第三人,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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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範本: 民事聲明異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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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網址: https://www.avs.org.tw/news/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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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健身退還課程費用法律問題分析 壹、世界健身退費案件事實摘要 ( 援引判決書所載事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