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 星期日

關於網路轉售仿冒品之法律責任

關於網路轉售仿冒品之法律責任

一、網路轉售仿冒品之實際案例

獨家/網售佩佩豬舊衣收「刑事通知書」 賣家:只賣20

經常在網路上轉手家中孩童閒置二手衣的家長要注意了!近日有民眾收到刑事案件通知書,因為上網轉手的二手衣是卡通明星「佩佩豬」的衣服,遭到商標權人以「觸犯商標法」提告,質疑賣的是仿冒品;只是家長們也很無辜,因為衣服是來自親戚贈與,轉手給需要的買家也只賣銅板價,沒有要從中獲利,卻要因此賠償3萬元和解金,上網一查更發現,遇到同樣情況的多達10幾人。

商標法第97條規定,非法販賣或陳列侵害商標權之商品,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將仿冒品謊稱為真品販售,將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誤認為真品而購買,可能同時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行為人透過拍賣網站、網路直播、電視購物等傳播工具,對公眾謊稱為真品販售,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引用自https://tw.news.yahoo.com/%E7%8D%A8%E5%AE%B6-%E7%B6%B2%E5%94%AE%E4%BD%A9%E4%BD%A9%E8%B1%AC%E8%88%8A%E8%A1%A3%E6%94%B6-%E5%88%91%E4%BA%8B%E9%80%9A%E7%9F%A5%E6%9B%B8-%E8%B3%A3%E5%AE%B6-%E5%8F%AA%E8%B3%A320%E5%85%83-055507928.html

二、網路轉售仿冒品之法律責任

() 商標法與加重詐欺罪

商標法第97條規定,非法販賣或陳列侵害商標權之商品,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將仿冒品謊稱為真品販售,將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誤認為真品而購買,可能同時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行為人透過拍賣網站、網路直播、電視購物等傳播工具,對公眾謊稱為真品販售,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何認定仿冒品

1. 智慧財產局

有關真仿品鑑定事宜,涉及商標權人自行製造生產產品,且通常廠商在其產製商品上可能自行加註真品辨識暗號或產品編碼,凡此均非本局所得掌握之資訊,建請逕洽商標權人。

2.自保方式:

現今社會仿冒品猖獗,買到假貨後才來尋找解決辦法,不如提前自保,在購買商品前,確認商品來源是否為正當管道,如果商品來自第三方廠商,最好確定賣家是否可以出示原廠證明、真品切結書等。如果賣家無法提供相關證明,販售價格又遠低於行情價,就要小心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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