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在112年7月1日正式上路。
在保護服務章強化對重傷被害人的協助與更全面的經費補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章首創國內刑事法制先河及積極處理新興數位性暴力議題,犯罪被害補償金則因應現行制度性問題做了根本性的翻轉並大幅提高補償金額。
修正重點:
1.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層級提升至行政院
2.就犯罪被害人或家屬的需求提供協助或適當保護措施
3.得依犯罪被害人或家屬的聲請提供案件進度查詢或通知服務
4.犯罪被害補償金改為社會補助,提高遺屬補償金為新臺幣180萬元
5.傳播媒體應維護犯罪被害人名譽及隱私
高檢署影片介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h9KzzUf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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